蔡岳勳│2012Taiwan155min

沒有痞子警察仔仔、三聯幫公主陳意涵的《痞子英雄》電影版,的確讓我對這部電影少了點期待。但是,蔡岳勳過去在電視劇上的優秀表現,以及《痞子英雄》砸下重金3.5億的大製作,讓我不得不進戲院一探,究竟蔡導這次搞了什麼名堂。

電影中有許多令人熟悉的高雄場景,據說佔去80%以上,還有一棟在電影裡被當作飯店的信義區貴婦百貨。劇情並不直接指名「高雄」或「台北」,卻分為南北做了城市行銷。

《痞子英雄》看似緊湊,卻沒完全捨棄過去在電視裡仍可容許的鏡頭耽溺。過去,這是蔡導電視劇的優點,具有凝聚某種無法言說情感的作用。可是,在蔡導逐漸走向商業以後,這卻成為他的致命傷。《痞子英雄》電視版有20小時的篇幅足以容納並合理化這種停留;在電影版裡,它卻顯得多餘而影響節奏了。

看完以後,我還頗慶幸蔡導把陳意涵的戲份刪掉。於情是遺憾,於理是這部電影的確已經放不下這麼多支線。對於曾經看過電視版、並期許前傳能為電視版做出角色登場與熱機的我來說,《痞子英雄》電影版並不能達到我的需求;而單就一部電影完整度來說,它的必要資訊也太少,散文化的剪接節奏也讓人無法完全投入。我認為,解決的方法不在增加片長,而在把那些不必要的支線刪去,強化主線的故事篇幅。比如說,Angela Baby就是一條可以完全刪掉、也不影響劇情推展的段落。如果需要電影女主角作為花瓶,喔,不是,是動作電影的緩衝,可以更著墨在藍西英與吳英雄之間微妙的情感,或是為陳琳做登場,都是比較好的選擇,而不是選一個天外飛來的人,演技還更差的。

電影還算精彩的大概就屬動作場面了,可是,它過度好萊塢取徑的大場面設定,削減了我個人的評價。朋友說:「《痞子英雄》用盡了所有好萊塢的老梗。」武打動作、爆破、飛車、槍戰,無處不見好萊塢電影的影子,就連Angela Baby和吳英雄不知如何對上眼的愛情,也是拷貝好萊塢的。這種仿製,更架空了《痞子英雄》整部電影,它的故事可以在全世界的任何一個海港城市上演,誰在乎它是高雄或台北?這也非常好萊塢,卻不禁讓人為該部電影的城市行銷效果,打上一個問號。

《痞子英雄》電影版的動作場面並沒有比電視版更讓人驚奇,它以華人身份複製了一個好萊塢,在華人圈裡行銷城市,卻無法走向世界。

沒比電視版進步多少的《痞子英雄》,劇本卻出現和電視版一樣的問題──它沒有給觀眾推理的機會,更絕對的說,它根本不算「推理」,電影中所謂的出乎意料和轉折,不過是編劇給你放個大絕而已,前半段的鋪陳根本看不到任何蛛絲馬跡。電視版有檢察官黃健瑋,電影版則是戴立忍。

而這種作者至上、把觀眾當笨蛋的想法,讓這部電影充其量僅只於爽片一部。為了別為難導演在其他方面的用心,最好也別太仔細去找整部電影的bug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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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hristinas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